温室里有一株捕蝇草长得郁郁葱葱,肥大的叶片正在努力的张开,露出里面粉红色的肉壁,肉壁上长着几根黑色的尖刺,看似尖锐实则柔软。
在叶的顶端长有一个酷似“贝壳”的捕虫夹,且能分泌蜜汁,当有小虫闯入时,能以极快的速度将其夹住,并消化吸收。
云烨坐在凳子上正在小心的往贝壳里面放一条米虫,随着米虫不断地挣扎,那个贝壳缓缓的收紧合了起来,从外面能看到米虫依然在挣扎,但是过了一小会,就慢慢的安静下来了。
“这是一种来自非常遥远地方的植物,叫做捕蝇草,也就是说它是一种会抓虫子吃的草,非常的神奇,既然那个老农给了你这东西的种子,留下了联系的法子,那就去做吧,我对这位老农非常的感兴趣。”
云烨继续往捕蝇草的的贝壳里扔虫子,一边轻声的对小武安排事情。
等到小武匆匆的走出去在门口贴告示的时候,云烨就端起捕蝇草仔细的端详了很久,见所有的夹子全部合严实之后,就把它放在阳光最充足的地方。
拍拍手自言自语道:“这东西只有美洲才有,呵呵,现在居然出现大唐,真是好奇啊,难道说这个时候就已经有人到过美洲?如果到了美洲,他就不该带这玩意,应该带橡胶种子回来才是啊,玉米,土豆也都是来自美洲,这位老农难道想要根据我的行踪寻找志同道合的人不成?
现在的美洲还是印第安人的世界,不管自己带着怎样的诚意过去,不被那些人扔到太阳神庙祭坛里才怪,一个血腥,落后,却又充满神奇的土地真是很想去见识一下啊。”
云烨表面无所谓,其实非常焦急的等待着老农重新出现,但是从大雪纷飞的冬日等到第一场杏花雨落下的时候依然听不见任何消息。
门前的那张告示被老钱换了又换,依然没有半点消息。
到了后来云烨也就不去想这些事情了,这段时间赋闲在家正好享受一下家庭生活的愉快,操太多的心会老的很快。
云烨和云寿,还有大闺女云暮今天下地去了,地温回升正好是种蒜的好时候,父子三人大青早就出了门。
小苗不放心也跟着去送饭,头上包着一袭蓝布手帕,挎着竹篮由伊丽丝陪着去河滩上的甲子号田地,莫阿斯扛着犁从那边走来,哈哈的笑着和庄子上的乡农交谈的愉快,虽然他的关中话还不是很流利,一点都不妨碍他喜欢和这些淳朴的人说话。
不打扰莫阿斯的好心情,两人顺着埂子穿过一大片麦田,此时的麦田还没有播种,只是刚刚翻好,在白云底下散发着一股子泥土的芳香。
到了地头就看见他们父子三人正沿着三条地垄种蒜,已经干的非常熟练了,手里的铲子往泥土里一插再别一下,一瓣带着蒜皮的蒜头就被种了下去,然后再轻轻地将泥土压实,蒜头的顶尖隐约可见,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只要蒜头发芽,青苗就能轻易地顶破浮土从地里钻上来。
云寿对这些活计很熟悉,因为父亲下地从来都是带着他的,在云烨看来,一个合格的家主可以不聪明,可以不仁慈,但是一定要懂得什么是立身之道。
此时的大唐依然是标准的黄土文明,一个有着浓厚黄土气息的勋贵不会种地这简直就是不可原谅的。更不要说云家的发迹就是从土地开始的。
河滩地其实就是菜地,每家每户都有一块,只不过大小有别罢了,现在是种蒜的季节,田地里到处都是种蒜的人家,关中人向来喜欢吃蒜,端着一老碗面条子如果没有两瓣子蒜头佐餐简直就不可想象。
小苗站在田地里嘿嘿的傻笑,因为自己家里的田地最大,别人家只有窄窄的一小条,只有自己家的田地霸气的横在最好的地段上有好大一块。
小的时候就梦想着能有好大的一块好地可以安身立命,现在好了,家里的土地很多,只要自己愿意想种什么就种什么。
云暮不喜欢种地,但是爹爹在种地她就只好跟着过来,和爹爹以及大哥不同,云暮一点都不喜欢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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